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1-11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学校事业安全发展,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大校字〔2016〕139号)文件精神和力争两年内所有部门实现安全达标的目标,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安排,学校将开展第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与学校签订《2019年安全管理目标任务书》且未通过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的部门。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验收工作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督查组、安全专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签署《安全管理目标任务书》部门代表和校外安全专家组成。

、时间及方式

1.对评审范围内的部门逐一评审,拟定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2.本次评审工作流程如下:

1)部门安全责任人对标介绍部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

2)评审小组审阅部门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文档;

3)现场检查。

3.评审内容:

2019 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部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充分理解“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意义,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向管理要安全。

(二)安全管理档案是日常管理工作的痕迹,是各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部门重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文档和记录管理,杜绝临时拼凑、弄虚作假、编造材料。

(三)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侧重基础和基层,应充分发挥科室、实验室、项目组的作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网格达标,以网格达标推动部门达标。

(四)通过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的部门,如无安全责任事故,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结果自动确定为优秀等次。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合格资格,重新参加达标验收。

(五)本次达标评审期间将对个别已达标部门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部门取消“达标部门”称号。

(六)2019年12月底前未通过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的部门,2019年安全目标考核不得确定良好及以上等次。

联系人:裴悦路联系电话:83688633。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1

  

附表:第三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附表:

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日程安排

备注

1

124

上午8:30

理学院

评审时间预计为1天

2

125

上午9:00

文法学院

  

3

下午2:00

江河建筑学院

  

4

12月6日

上午8:30

艺术学院

  

5

下午2:00

外国语学院

  

6

12月9日

上午8:30

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评审时间预计为1天

7

1210

上午8:30

图书馆

  

8

下午2:00

体育部

  

9

1211

上午9:00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评审时间预计为1天(下同)

10

1212

上午8:30

创新创业学院

  

11

1213

上午8:30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12

1216

上午8:30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3

12月17日

上午8:30

冶金学院

  

14

12月18日

上午8: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12月19

上午8:3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6

12月20

上午8:3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注:以上为拟定安排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