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材料名称并附相关材料):
1.《关于申报2018年平安校园平安院所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等
工作流程:
1.成立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安全督察组及相关专项安全监管部门参与的推荐工作组;
2.安委办工作人员根据安全工作个人荣誉的名额、相关部门和个人年度业绩差额推荐入围人员,具体指导原则和条件如下:
(1)入围人员为专项安全监管部门的,在评选荣誉年度内:
1)部门切实对照《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部门在专项安全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部门在专项安全领域学校制度体系健全、各项安全工作文档规范齐备;
4)认真学习并主动宣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钻研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强;
5)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导部门开展专项安全工作。
(2)入围人员为签署目标任务书部门的,在评选荣誉年度内:
1)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
2)部门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部门涉及主要风险因素多、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
4)扎实落实学校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为本部门安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出显著贡献。
3.推荐工作组召开会议,对推荐入围人员进行排序投票;
4.安委办工作人员汇总投票结果确定最终排序并根据名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安委办主任审批;
5.安委办主任审批后,安委办工作人员通知推荐人员填写《申报表》;
6.推荐人员填写《申报表》报安委办;
7.安委办工作人员汇总申报材料报相关主管部门;
8.安委办工作人员跟踪评选情况,及时领取相关荣誉证书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