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核心指标考核安全稳定指标考核评价工作流程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10

政策依据(材料名称并附相关材料):

1.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2.东北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

3.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4.东北大学发展核心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工作流程:

1.安委办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最终确定成绩;

2.安委办工作人员撰写《关于发展核心指标考核评价的情况说明》并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等21个部门安全目标考核成绩,交安委办主任审批;

3.安委办主任审批后,加盖公章交党委办公室,请党委办公室就安全稳定工作对考核部门打分,确定考核成绩;

4.党委、安委办根据考核成绩,按照《东北大学发展核心指标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确定相关部门发展核心指标考核等级,加盖公章报人事处[发展核心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说明考核依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