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材料名称并附相关材料):
1.《东北大学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
1.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相关主管部门下发、转发或各安全管理部门通过会议获取的安全工作通知报送至校办;
2.校办根据职责分工将通知交相关校领导审批;
3.校办根据校领导批示将通知和领导批示转发至安委会办公室(相关安全管理部门);
4.安委会办公室将来文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级部门来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安委会办公室公文处理卡》,交办公室主任批示;
5.安委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和督查组传阅通知和主任批示,掌握文件精神并根据批示进行相关工作的落实;
6.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来文的处理办法和处理结果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级部门来文登记表》进行登记,并将通知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