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材料名称并附相关材料):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3.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工作流程:
1.成立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专项安全监管部门参与的考核奖惩组;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机构、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相关要求;
3.发布《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的通知》公布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4.考核奖惩组根据时间安排逐个部门开展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并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独立进行打分;
5.部门考核结束后,安委办工作人员汇总考核奖惩组打分成绩和扣分记录留存并计算部门考核成绩撰写《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情况反馈意见》;
6.计算考核成绩时,根据《实施细则》确定的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权重情况进行计算,其中事故系数及部门类型系数确定方法如下:
(1)事故系数:
1)部门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系数为1;
2)部门发生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低于5000元且未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系数为0.95;
3)部门发生2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1人轻伤或财产损失高于5000元低于10000元或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系数为0.9;
4)部门发生3起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2人轻伤或1人重伤或财产损失高于10000元或对学校声誉造成较大影响,系数为0.6即部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不合格。
(2)部门类型系数
1)部门涉及主要风险因素不多于2项,系数为1;
2)部门涉及主要风险因素3-4项,系数为1.02;
3)部门涉及主要风险因素不少于5项,系数为1.04;
7.安委办工作人员根据计算得出考核成绩,得出各部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等级;
8.安委办工作人员根据部门考核结果和部门人员范围计算部门安全生产奖励额度,形成《年度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成绩的通知》;
9.安委办工作人员提交《年度我校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报告》报安委办主任审批;
10.安委办主任提交《年度我校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11.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安委办工作人员向各部门发放《年度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成绩的通知》和《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情况反馈意见》;
12.安委办工作人员撰写《年度部门安全目标考核奖励情况的通知》给人事处和计划财经处,确保部门安全生产奖励顺利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