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部门名单的通知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2-02浏览次数:6


东大安全字〔20187

各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大校字〔2016139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东大安全字〔20184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了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经过部门自愿申请、专家组评审、学校研究,确定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8个部门(名单附后)为东北大学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部门(首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上述8个部门在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有效期内,如无安全责任事故,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结果自动确定为优秀等次,3年后参加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复审;此评审结果在学校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适当减少学校专项和综合安全监督检查频次。

 

附件:东北大学首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部门名单

 

 

                                                                东北大学

2018年1128

附件

东北大学首批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部门名单

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