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8

各部门:

暑假将至,为了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暑假前,各部门应在本部门区域内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网格化安全责任人日查、各基层部门(科室、实验室、项目组等)周查的作用,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期限、负责人和整改措施),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各专项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内容包括物的安全隐患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别是重点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危旧房屋和楼宇地下室等)、网格区域内存放易燃物品隐患、实验过程中无人值守问题、人走不断电问题、使用“三无”电气产品问题和相关方(如施工单位等)“三违”行为问题等。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在暑假前对全体师生员工和相关方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并结合各类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帮助师生员工了解掌握防火防爆、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雷电、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师生“懂安全、知危险、会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定稳定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强学生管理,特别是对留校学生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同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特别是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措施;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出现实验过程无人值守现象;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对本区域内相关方(如施工单位等)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等。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责追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校园安全。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能力,提升应急响应效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校总值班电话:83687388

公安处值班电话:

南湖校区:83687777

浑南校区:83656110

沈河校区:24245777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68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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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