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3

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需要,更好地维护校园环境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化学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标准落实和安全教育阶段

4月19日前,各相关部门应集中开展化学废弃物处置标准的宣贯和《“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和《东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等制度的解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和学校下发的《东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化学废弃物处置标准(以下简称处置标准)为:

1.有统一的化学实验废弃物标签,包含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送储人、日期等信息;

2.配备了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对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应的废弃物混放)、贴好标签,盖子不敞开;

3.实验室内无大量化学废弃物存放现象;

4.对于危险性大的废弃物,要独立包装,标签信息明确;

5.化学废弃物包装严密,无室外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

6.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

7.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

8.锐器废物盛放在纸板箱等不易被刺穿的容器中。

二、自查自纠阶段

4月25日前,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网格化责任人职责,按处置标准开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日查、周查及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联合检查组抽查阶段

4月2628日,学校安委会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处和后勤管理处联合成立检查组,对化学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重点为部门安全教育及自查自纠落实情况(管理档案)和违反处置标准的“三违”行为情况。

四、通报及整改阶段

5月24日,学校将通报抽查结果,并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出现“三违”行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请部门对出现“三违”行为的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发现两次“三违”行为的个人,学校将统一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督促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五、随机抽查阶段

5月起,安全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化学废弃物处置进行随机抽查和通报,对再次出现违规行为的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1.近期相关职能部门将启动2018年第二批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请各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大力度治理危险废弃物。

2.学校正积极组织调研和推动化学废弃物中转站建设的可行性论证和方案制定工作,请各部门立足现状积极推动整治工作,为适应“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需要,更好地维护校园环境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