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东北大学安全管理标准化检查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学校每年委托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对我校各级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培训。现将2017年培训班有关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安全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发言人 | |
11月23日 | 上午 | 8:30-8:40 | 领导讲话 | 校领导 |
8:40-9:40 | 领导讲话 | 市安监局领导 | ||
9:50-11:50 |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解读 | 市培训中心讲师 | ||
下午 | 14:00-16:00 | 校内制度解读 | 相关职能部门 | |
11月24日 | 上午 | 9:00-11:00 | 经验交流 | 相关部门 |
11:00-11:30 | 考试(笔试) | / | ||
三、培训地点及相关费用
1.地点:综合楼822室
2.费用:新办340元/人(含培训、资料及办证费等)
复审140元/人
3.说明:
①各相关部门安全员和安全责任人按要求需要参加培训,相关费用由学校统一负责(名单另附)。
②部门组织的其他参加培训的人员不收费,如需办理培训证,相关费用由各部门负责。
四、相关要求
1.所需材料:
去年参加过培训的人员按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其余按新办人员提供材料。
①电子版材料:参加培训并办理培训证书人员均需填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表》(附件1)和《参培人员回执表》(附件2),附件1表中需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好照片与身份证图片。
②纸质版材料:部门《参培人员回执表》1份,新办人员1张2寸照片(后写姓名)。
2.请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填写《参培人员回执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表》(附件1、2,可在安委会办公室网站下载区下载)。
3.请各相关部门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51774451@qq.com,纸质版材料于培训当天由部门安全员现场提交。
4.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参加培训人员须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培训并签到。
5.联系人:许云翔,电话,83688633。
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