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5

东大安全字〔20174

各相关部门:

一段时间以来,学校发生几起宿舍火险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均有一定财产损失,分析事故原因,均是由于“人走未断电”和电器产品质量问题所致。根据学校安全联合检查组近期抽查结果,宿舍“人走未断电”情况仍普遍存在,宿舍内充电台灯、充电宝、电脑长时间处于充电状态,加之室内堆积大量可燃物,造成宿舍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有效防止火险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和安全教育阶段

10月1日前,各相关部门应细化宿舍内部安全责任,明确各床、各插排安全责任人,并集中开展“人走断电”标准的宣贯和相关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解读。其中,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学生宿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留学生宿舍,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教职工和食堂等外聘员工宿舍。

二、自查自纠阶段

10月15日前,各相关部门应按标准开展宿舍用电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人走断电”标准为:人离开时,插排应从固定插座上拔下来,所有电器处于无电状态,或做到最后离开者关闭房间总开关。其他宿舍用电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合检查组抽查阶段

10月1622日,联合检查组再次对宿舍“人走断电”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范围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教职工、外聘员工等宿舍,抽查重点为责任制落实情况、人走断电率和“三违”行为情况。

四、通报及整改阶段

10月2331日,学校将通报抽查结果,并对未细化落实安全责任人的部门和出现“人走未断电”等“三违”行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对出现“三违”行为的个人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督促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五、随机抽查阶段

11月起,安全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宿舍用电安全进行随机抽查和通报,对再次出现违规行为的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东北大学

                                                                             2017年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