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工作布置会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3

2017年41日,安委会办公室在主楼1304室,召开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工作布置会,安全管理专项职能部门和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部门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尚子扬主持。


尚子扬首先传达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校领导指示精神,其次通报了我校第一季度安全状况,最后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全面加强领导、及时布置

请各参会人员将会议精神向部门党政一把手汇报,加强工作领导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强化工作保障,并将具体落实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细在工作执行,务必做好有效记录备查。

二是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各部门应按照《东北大学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中的责任分工,落实网格化责任人日查、三级部门(科、室、办、项目组等)周查、处级部门(二级部门)月查、专项监管部门两月查、综合监管每季度联合检查、安全督查组每周三查制度,并做好有效书面检查记录备查。

2)各专项安全检查应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学校相关制度,其中对食堂安全、宿舍安全、消防安全等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检查对照表和安全工作指南执行(可在安委会办公室网站【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下载),实验室安全检查按《东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执行。

3)对检查中发现的物的安全隐患,须层层上报并由部门安排专人录入《东北大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委会办公室网站首页),同时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违纪行为(“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对“三违”行为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被专项监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和安全督查组发现的“三违”行为,将录入《东北大学“三违”行为检查台账》,学校将按《“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进行事前责任追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通过网格化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对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三违”行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