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现需各部门提交电梯相关档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明细
1.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复印件;
5.电梯操作人员证复印件;
6.电梯维保合同复印件;
7.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8.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新电梯)。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按照已有模板(模板文件名称:《电梯台账》,请至安委会办公室网站下载区下载)认真填写本部门电梯台账,对瞒报漏报错报行为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各部门于3月2日前,将电梯档案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和《电梯台账》纸质版(台账需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学校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将台账电子版发至邮箱liguosheng3538@163.com。
联系人:李国盛,电话:83688633
东北大学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