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校的安全运行是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为巩固一、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成果,确保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辽教电[2016]143号)和《东北大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检查重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对各学院(部、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检查内容包括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各学院(部、实验室)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安全隐患没及时整改和新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三、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12日-9月16日)
1. 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回头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部、实验室)可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相关内容(附件1),再次组织力量对本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部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部门应于9月19日之前,将《安全隐患台账》(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提交至校安委会办公室。
(二)联合检查阶段(2016年9月19日--9月30日)
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由安委会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处和安全督查组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安全检查记录表》和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 2016 )》,逐项进行“回头看”和现场核查,同时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意见。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0月7日-11月7日)
对“回头看”和现场检查发现的新问题,校安委会办公室将向相关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请各部门随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来校检查的各项工作。
附件: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