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舍安全情况排查的通知

来源: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3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和学校《东北大学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的校舍安全全面排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排查工作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实施步骤,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检查内容:

各部门按照公房使用范围,检查本部门公房安全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公房墙体有无下沉、裂缝;

2.房屋承重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3.公房内外墙皮、室内顶棚是否有鼓包脱落;

4.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5.建筑物内外悬挂物是否牢固。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510-516日)

各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填写《部门校舍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清单》(附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于518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确需维修的,报后勤管理处按计划维修。

(二)学校联合检查阶段(519-531日)

学校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在于发现新问题,查找新隐患。

(三)整改落实阶段(61-615日)

各部门对联合检查发现的新问题集中整改,对于不能自行整改的隐患,再次填写《部门校舍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清单》,写明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进行上报。

四、其他事宜

文中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区进行下载。

联系人  :裴悦路

联系电话:83688633

附件:《部门校舍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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